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這幾天莫名其妙地火了一把

這幾天莫名其妙地火了一把,大概是因為我和W先生的婚事吧。 一想也是,91年和93年,在這種大多數人眼裡毛還沒長齊的年代我倆就像撒歡的草泥馬一樣奔進了民政局喜氣洋洋領了證,用一句糙話形容就是簡直吊炸天。 我們看起來很幸福,也確實挺幸福。只是我知道我們沒有婚禮沒有新房沒有鑽戒沒有婚紗照沒有蜜月旅行,這一切都是我們畢業後要自己去努力爭取的。我不在乎這些,對我來說只要在一起就好。人生無常,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們會死去,早幾天嫁給他,能兩個人活到70多歲過金婚紀念日的機會就大些,不是麼。至於有人說秀恩愛分得快,我其實只是在相冊裡發了一下,以為只有幾個同學小範圍轉轉,現在這麼火我確實也沒想到。不過即使這樣,生活不還是要照樣進行嗎。 我和W先生也能算的上是裸婚了。我們家境都屬於還不錯,但是我們結婚沒要父母一分錢,長輩們的建議是我們畢業再結婚,因為這樣W先生有了穩定的工作我們也有更穩定的生活。是我一再堅持要到日子就領證的。不為別的,只是對我來說在一起就足夠了。那些說什麼未婚先孕的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的,或者說是因為你們的婚前性行為沒做安全措施所以被逼婚了才認為別人都是這樣嗎? 我不是什麼陽春白雪視金錢如糞土的姑娘,我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屌絲俗人。我很少花錢很好養活,我不喜歡包不喜歡漂亮衣服就愛吃東西愛打打遊戲,說真的我花錢基本都是花在吃上了。我也知道錢重要,但是我嫁給我喜歡的人和錢沒關係。在一起,領個證,然後踏踏實實過我們的生活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我可以接受我男人沒錢,即使他只買的起一個烤紅薯,但是他願意把一大半分給我,這樣的男人比那些有上千萬確吝嗇給你花或者願意給你花錢而不願意給你真心的人強太多了。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我要的感情很純粹,就是心裡只有我一個人,我不會和別人分享。 我不要多好的生活,高興時候倆人喝杯咖啡吃個呷哺慶祝下就得了。這花的了多少錢么。我想要的東西我自己都能花錢買,幹嘛去麻煩別人呢。容易滿足,才能生活得更幸福點。 很多人問我和W先生如何相識,其實很簡單,那些年簋街迷亂的紅燈籠晃瞎了我的狗眼,讓我看見燈光下那個白淨的小哥異常順眼。而W先生也不知哪根筋搭錯了恍惚間誤認為我是個萌軟的好姑娘。估計是我當時的跑步鞋和寬鬆牛仔褲有著撲面而來的鄉村泥土氣息,顯得淳樸而山炮,讓他這種在大城市生長的潮男有了異樣的新感受(說白了就是沒見過這麼土鱉的)。 就著麻小膩人的辣味兒和土腥味兒,故事就這麼開始了。這是一個離別的季節 那時的我,不算一個好學生 流年過後,僅剩什麼? 一根線,牽連前世的情思 淡看春去秋來 你的出現 溫柔了時光 在風雨裡繪製一幅絕美的畫卷 慢慢地我讀懂了你過去的一切 呵护着你一直到老! 你來到了我的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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